2012年11月15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一届五次非公企业联合职代会,工会联合会主席与企业方首席代表当场签订工资集体合同,执行期限为2012年11月至2013年11月。合同覆盖全区非公企业1114户,职工15020人。至此,汽车区连续三年实现本区域已建会小型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合同全覆盖。
2012年,汽车区的工资集体协商任务繁重,企业反映原材料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成品价格下降、技术和熟练工人难招等诸多困难。面对这种局面,区总工会扩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在去年30名的基础上增加到100名,并进行了专业培训,使协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方法得到提高。他们深入企业认真听取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声音,采取走访市场、问卷和网络调查等方式,收集各类与企业生产和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为确定工资增长幅度提供参考。
最终,汽车区按生产制造类、汽车贸易类、物流运输类、其它服务类等四类企业划分,将职工工资涨幅定为10%、15%、18%,最高月工资可达2300元,最低月工资不少于1510元。得到了企业和职工协商代表的认可,东风等四个区域分别签署了协议。
在这次职代会上,还签订了汽车区首份《汽贸行业工资集体合同》,覆盖386家企业、2740名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