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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校务公开 依靠职工民主办学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党的十八大为我们的民族和国家描绘了宏伟的蓝图,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对于像我们这样的高校而言,则必须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办学思想不动摇。近年来,伴随着我校办学事业的不断发展,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也逐步规范,在把握方向上、机制上、内容形式上形成了符合学校实际的一些做法,形成了党委领导和支持职工当家作主,行政尊重和保证职工当家作主,工会维护和组织职工当家作主的工作格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把握方向,健全机制,积极引导校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把握校务公开的正确方向。开展校务公开以来,学校先后实施了《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试行方案》、推出了《校务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实践中逐步统一了认识:“全面推进校务公开,是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我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有效途径,是保证和维护全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在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校特别注重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以保障师生权益、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围绕学校科学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依靠广大教职工,坚持公开公正、依法办学、依法行政。

二是建立校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机制。构建了学校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持,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会协调与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校务公开工作格局。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学校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成员有党院办主任、组织部长、人事处长、纪检监督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等。在学校机构调整和干部竞争上岗等人员变动时期,我校都及时调整和充实组织成员,保持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人员充实,保证校务公开工作不间断地推进。

三是明确校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校务公开的内容决定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我校明确除党和国家机密、法律规定、学校按规定需要保密的事项和科技商业秘密之外,凡是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事关师生员工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等事项以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公开的事项,都要在一定范围以适当方式按照规定的公开的程序予以公开。

校务公开的形式分为两种。一是通过教代会实现校务公开。教代会是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实现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始于1985年,是吉林省最早建立教代会制度的高校之一。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教代会工作在我校已经形成有效机制,特别是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已经成为我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主要渠道。二是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党政干部会、教职工大会、信息发布会、校内OA系统等20多种方式进行校务公开。

二、突出重点,常抓不懈,切实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办学

首先,抓住校务公开工作重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面对高等教育新形势和新问题,我校围绕一个关键环节和七个重点部位,强化民主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一个关键环节的民主监督指学校决策环节的监督。我校在决策过程中强调落实“四项制度”和“三个公开”。四项制度包括:第一,决策咨询制度。发挥校内外各方面专家的作用,实行专家咨询和发挥学校聘请的法律顾问作用,进行法律咨询。第二,调研论证制度。由学校发展规划部门及相关部门负责,对决策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备选方案。第三,务虚会议制度。重要决策之前,学校组织召开务虚会,吸收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广开言路,充分听取意见,在此基础上,完善决策内容。第四,议事规则制度。“三个公开”包括: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度、程序公开;决策前议题公开;重大事项决策后结果公开。

七个重点部位的监督有:一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学校处、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干部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2003年以来,已组织了三轮领导干部公开竞争上岗活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正、竞争的环境基本形成。二是财务管理的监督。在制定《经费支出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还专门制定了《关于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等,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在大额度基建维修、物资采购资金支出上,要求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或审计建议,履行由经手人、责任人签字,主管领导和法人代表共同签批的程序,数额巨大的支出须经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审查批准。三是物资采购的监督。坚持在采购预算、招标、验收三个关键环节实行公开,加强监督。四是招生录取的监督。我校坚持实行招生录取全程监督工作办法,形成了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到现场工作人员相互制约、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五是基建工程项目的监督。围绕学校新校园建设,学校制定了《关于对新校园建设实施公开监督的若干规定》,从领导监督、内部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责任追究五个方面,明确了23条监督规定,学校纪委派专人对新校园基建工程项目招标、签证条件的论证与审批、大宗建筑材料采购的市场询价考察、工程款支付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收到了良好效果。六是后勤管理的监督。对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学校明确5万元以上额度的修缮项目由政府采购招标,5万元以下零星项目按照集体市场询价、校内组织招标和相关部门验收付款的程序进行。七是科研经费支出的监督。对经费到帐审核、配套经费审核、经费使用审核、结题经费拨付核查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管理。

其次,落实监督配套措施,促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我校不仅把校务公开作为影响学校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任务,还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促进校务公开常态化。同时加强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坚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按照届次召开校(院、系)两级教代会。收到良好效果。特别是按照教育部颁布并于201211日开始实施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在全校范围组织教职工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宣传,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就有关知识进行了考试。目前学校正在根据《规定》修改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当前,在学校办学上规模、教学质量上水平、新校园建设上速度的跨越式发展时期,我校将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任务分解融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形成了齐抓共管,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格局。

在近些年的实践中,学校在纵向上形成了延伸到基层的加强民主管理与群众监督的办法和措施。在横向上形成了拓展到各职能部门的一系列专项校务公开规定,如:《党政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干部考核办法》《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规定》《科研配套基金管理办法》等。这些配套措施的形成和不断完善,保证了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真正公开,明确了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点,也提高了学校管理工作的执行力,促进了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总结经验,扩大成果,不断提高办学治校水平

校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充分依靠教职工民主办学,密切了学校党群关系,推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提升了办学治校的水平,保证了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了学校的科学发展。2008年学校被评为吉林省厂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我校《实行二级教代会制度,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工作经验,作为典型收入《吉林省教育工会建会60周年文集》;2010年我校荣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和“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我校已连续九年被评为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我校被授予“吉林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助推动力。我们将以此为起点更加努力做好工作。感谢省市领导多年来给予我们的荣誉和支持,我校将借着党的十八大的东风,继续紧紧依靠教职工民主办学,在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路上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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