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检修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定安全工作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与“大检修”体系相适应的安全激励约束机制,4月3日,吉林电力检修公司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对《安全工作奖惩规定》(试行)、《安全管理评价考核标准》、《运检管理评价考核标准》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上制度和考核标准。
新修订的《安全工作奖惩规定》中新增加了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此奖项主要对安全生产中及时发现重大隐患,有效避免各类事故,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奖励。主要具有四个特点,一是细致全面。30条《奖惩规定》、179项安全管理评价考核细则和143项运检管理评价考核细则,对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的十一个方面进行了全覆盖,二是重点突出。今年将对基础管理的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单独归类考核。三是鼓励创新。奖励标准中,对在安全生产与监督工作中取得创新或突出业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大幅度奖励,对在国家电网公司及以上安全生产专项竞赛中取得三等及以上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重奖。四是倾斜一线。《安全工作奖惩规定》第四条规定,安全奖励重点向承担安全责任和安全风险大的单位、部门和生产一线人员倾斜,生产一线人员奖励比例不少于60%。
此次对安全管理考核评价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是吉林电力检修公司积极适应“大检修”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大力开展安全管理提升活动,培养和造就高技能人才的具体体现。(姜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