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日起,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以下简称长春办事处)将在原《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所列的15类重大疾病的基础上,新增10类重大疾病。调整后的《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会费保持66元不变,保障期限为3年,每名会员最多可参加两份计划,参加该计划的会员首次发现患有所列的2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最高可领取互助金5000元。
新纳入保障范围的重大疾病包括心脏瓣膜移植术、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重症肌无力、严重多发性硬化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等10类重大疾病。2017年7月31日前参加该保障计划的职工,仍按原条款内容享受保障待遇。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的保障计划有《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等五项互助保障计划,这些保障计划因具有会费低、保障高、给付快捷、受益面大等特点,深受广大会员单位和职工们的欢迎。截至6月30日,全市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会员单位已经达到了1384家,会员24.2万人,累计为10.1万人次给付互助金8986万元。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在我市开展20多年来,已经逐步成为职工心目中互助维权、扶危济困的闪亮品牌,成为工会组织履行维护职能、密切联系职工的一项阳光工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长春办事处 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