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和工会财产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会有关财务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负责编制本级财务预算、决算,并定期反馈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负责市工会本级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并指导县(市)区工会搞好资产统计和管理;负责全市工会系统资产管理。